抗震支架规范:
依照GB 50981-2014《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来看,主要有以下要求:
一.总则:
1.0.1 建筑给水排水、供暖、通风、空调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讯、消防等机电工程需抗震设防 。注:该条文定义了建筑物中所有的机电专业管线均需进行抗震设计。
1.0.4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。注:强条必须执行。该条文明确了哪些区域的建筑机电需要抗震设计。
设计基本要求:
1.6 对重力不大于1.8KN的设备或吊杆计算长度不大于300mm的吊杆悬挂管道,可不进行抗震设防
1. 悬吊管道中重力大于1.8KN的设备;
2. 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、消防管道系统;
3 .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.38平米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.7m的风管系统;
4. 对于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/m的电缆梯架、电缆槽盒、母线槽。
给水排水:
1.2 管道的布置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:
1.3 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、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,当其采用吊架、支架或托
架固定时,应按本规范第8章的要求设置抗震支承。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系统还
应按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设置防晃支架;管段设置抗震支架与防晃支架重合处,可只设抗震支承。
1.4 泵房内的管道应有牢靠的侧向抗震支撑,沿墙敷设管道应设支架和托架